甲供货单位与乙采购单位于2005年3月1日订立水泥供应合同,约定水泥价格为每吨370元,2006年5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每吨10元。甲实际交货为2006年6月1日。2006年5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每吨380元,2006年6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

admin2012-04-14  31

问题 甲供货单位与乙采购单位于2005年3月1日订立水泥供应合同,约定水泥价格为每吨370元,2006年5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每吨10元。甲实际交货为2006年6月1日。2006年5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每吨380元,2006年6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每吨390元,则乙最终应付总款为每吨(  )元。

选项 A、360
B、370
C、380
D、39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本题中,按照合同约定,甲方逾期交货1个月,应向乙方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10元。合同有约定价格的,不受市场价的影响。乙方采购单位应付总款为每吨360元。因此,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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