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邹某2008年7月19日因涉嫌贪污罪被甲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该案侦查过程中,邹某因突发精神病而住院治病,由于病情十分严重,检察机关无法继续侦查该案,下列检察机关的做法中哪一项为正确的处理决定?

admin2014-05-30  44

问题 犯罪嫌疑人邹某2008年7月19日因涉嫌贪污罪被甲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该案侦查过程中,邹某因突发精神病而住院治病,由于病情十分严重,检察机关无法继续侦查该案,下列检察机关的做法中哪一项为正确的处理决定?

选项 A、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
B、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
C、对邹某决定取保候审,交公安机关进行
D、由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答案D

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1条的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中止侦查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对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的,应当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侦查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因此,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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