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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且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被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的诉讼程序中:( )
刘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且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被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的诉讼程序中:( )
admin
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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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刘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且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被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的诉讼程序中:( )
选项
A、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预审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B、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时可以称刘某为犯罪嫌疑人
C、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开庭审案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D、监狱机关可以将服刑中的刘某称为罪犯
答案
B,D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按照这一原则的精神,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阶段,一律称为“犯罪嫌疑人”,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后,则改称为“被告人”,而罪犯则是经过法院判决被告人以后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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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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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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