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甲市飞云公司(受让方)与乙方兰天公司(转让方)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土地在丙市,预付定金50万元,合同约定3个月内付清余款,之后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飞云公司又与丁市兴业公司签订了其中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

admin2013-10-23  32

问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甲市飞云公司(受让方)与乙方兰天公司(转让方)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土地在丙市,预付定金50万元,合同约定3个月内付清余款,之后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飞云公司又与丁市兴业公司签订了其中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在协议中规定由飞云公司出面办理各种手续,由兴业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兴业公司一次性向飞云公司付清了34万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3个月期满后,因飞云公司无力付清余款,于是兰天公司便收回了全部土地,遂起纠纷,为此兴业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一审人民法院认定兴业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格,所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判决兴业公司败诉。
(2009年案例分析第80题)如果兴业公司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决定提起抗诉。关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院做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
B、抗诉的主体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C、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D、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后维持原判决的,人民检察院不得就该案再次提出抗诉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检察院抗诉的主体、客体、程序和效力。选项A错误,因为抗诉的客体只能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对调解书不能抗诉。选项B正确,因为抗诉的主体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级检察院不能对同级法院直接抗诉,只能提请上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选项C正确,因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必然引发再审程序,只要检察院抗诉符合法律形式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对案件再审,而无权对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有理由进行审查。选项D正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后维持原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检察院不得就该案再次提出抗诉”。综上,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T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