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有( )行为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admin2014-06-12  19

问题 期货交易所有(    )行为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选项 A、允许会员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
B、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
C、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或者挪用保证金
D、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

答案B

解析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一)违反规定接纳会员的;(二)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的;(三)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的;(四)不按照规定公布即时行情的,或者发布价格预测信息的;(五)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的;(六)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七)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的;(八)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九)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十)限制会员实物交割总量的;(十一)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十二)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Sv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