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项中的请求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的是( )。

admin2022-07-20  32

问题 以下各项中的请求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的是(          )。

选项 A、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乙公司要求向甲企业出租的机器设备
B、甲企业与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丙公司向甲企业提供了原材料,甲企业未开始加工即被宣告破产,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归还原材料
C、甲企业将办公楼作为抵押向丁银行借款,办公楼失火被烧毁,保险公司向甲企业支付了保险金,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丁银行要求甲企业用保险金还款
D、甲企业被宣告破产,管理人聘用会计师对甲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作价,要求甲企业支付会计师的报酬

答案A,B,C,D

解析 AB项属于取回权的范畴。取回权,是指从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的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0条的规定,C项中抵押权人丁银行对保险金仍有优先受偿权。D项中支付会计师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优先清偿。因此,ABCD项都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故本题应选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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