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共谋后,分别从前、后门进入李家追杀李某,李某被甲追至后门处被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2008年基础课单选第11题)

admin2018-07-30  31

问题 甲与乙共谋后,分别从前、后门进入李家追杀李某,李某被甲追至后门处被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2008年基础课单选第11题)

选项 A、必要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特殊共同犯罪

答案B

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以任意形成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必要共同犯罪”和“任意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规定其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犯罪,包括对象犯(如贿赂犯罪、重婚罪等)和众多犯(如集团性犯罪和聚众性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的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同实行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罪并未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完成,因此不是必要共同犯罪,A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无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特殊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或者某几种罪行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本题中,甲乙只是临时结合,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不是稳定的犯罪集团,不构成特殊的共同犯罪,D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划分,共同犯罪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的共犯形态。本题中,甲乙都是实行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没有分工,因此是简单共同犯罪,B项正确,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S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