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60)
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60)
admin
2021-05-28
33
问题
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3/60)
选项
A、孩子为胎儿,不具备权利能力,故协议无效
B、孩子已出生,故乙不得拒绝赠与
C、八根金条已交付,故乙不得要求退回
D、两根金条未交付,故乙有权不交付
答案
B,C
解析
A项错误:《合同法》第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题中孩子的出生仅为合同生效的条件,该合同的当事人为甲和乙,二人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无效力上的瑕疵,因此该协议有效。
B项正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乙将孩子的出生作为赠与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孩子出生后,该合同生效。并且乙已经履行了合同,其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乙将孩子的出生作为赠与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孩子出生后,该合同生效,乙不得拒绝赠与。
C项正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财产已交付,据此乙不得要求退回。
D项错误:《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题并未提及此种情形,因此即使两根金条未交付,乙仍应履行赠与义务。进行交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R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河北唐山金华化工厂从湖南某市硫酸厂购买了10吨硫酸,委托湖南长沙市凌空运输公司负责运送。运送过程中,车辆行驶至河南原阳境内时发生翻车事故,满车的硫酸全部倾倒在农民夏某的承包田里,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交警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达成赔偿协议,夏某准备向人民法院起
张某在新浪网上发表的原创长篇小说《上海相亲情人》,点击率超过250万。搜狐网在没有征得原告同意,也没有向张某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擅自转载。张某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搜狐网赔偿10万元,并致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与乙是单位同事,甲向乙借得人民币l万元购买电脑,答应2个月后归还,并写了一张借条。到期后乙索要未果,遂将甲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甲败诉,限期归还欠款。甲借口无钱,拒不执行。经乙申请,法院对甲强制执行。经查,甲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丙享有到期债权1万元。
乙公司拖欠甲公司电器货款200万元。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交涉还款事宜未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在半年内还清200万元欠款,原告放弃利息。调解书送达半年后,乙公司仅还款130万元,尚欠70万元。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此
张某诉江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部分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司考.2009.3.48)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4.3.83)
王大生诉刘华借款纠纷一案由S市H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审法院判决刘华返还王大生借款本金1500元,驳回了王大生要求刘华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刘华上诉,王大生未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刘华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司法解
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某省A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基于甲公司的上诉,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有权依照再审程序提审或指令()。
随机试题
某旋转设备的工作转速为1200r/min,测得其支承系统固有频率为25Hz。判断其支承类别。
在文档一体化系统开发中,系统需求主要应该由下列哪个提出?()
社会生活中的人,必须学会与别人合作。生活中,你是不是能够和别人互相配合做事,或共同完成任务?在与别人合作方面,你也许感受过成功的喜悦,也许感受过失败的苦恼……在与别人合作方面,你的情况是怎样的?请从自己的生活经历中选取一两件事或几个片段,以“合作”为话题,
有关化脓性炎症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2008年第35题)下列复制起始相关蛋白质中,具有合成RNA引物作用的是
对第三代头孢菌素特点的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市场调研应该遵循客观性和()的原则。
我国建筑产品价格市场化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
流动性偏好的动机包括()。
Publishersareusingablitzofadvertising,Websites,aswellastraditionalmethodsto______forelusiveteensmark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