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dmin2016-03-10  39

问题 下列关于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对发明专利可以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B、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制作专利权评价报告
C、专利权评价报告只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
D、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由上述规定可知,可以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而不包括发明专利权,A选项错误。只有《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入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B选项错误。《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由此可知,专利权评价报告只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C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十章第1节中规定,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此可知,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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