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税务师2020年2月对甲企业2019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甲企业5月将福利部门领用的外购材料成本20 0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计入生产成本中。由于甲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故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20 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

admin2021-06-30  27

问题 假定某税务师2020年2月对甲企业2019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甲企业5月将福利部门领用的外购材料成本20 0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计入生产成本中。由于甲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故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20 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2019年底,甲企业在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是100 000元,完工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是500 000元,当期的已销售产品成本是400 000元,假设甲企业已经结账。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按“比例分摊法”计算错账调整金额在相关环节分摊的分配率、分摊数额。

选项

答案分配率=20 000÷(100 000+500 000+400 000)×100=2%。 在产品分摊额=100 000×2%=2 000(元)。 完工产品分摊额=500 000×2%=10 000(元)。 销售成本分摊额=400 000×2%=8 0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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