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是国际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经济增加值作为业绩评价指标,目前,控股股东正对甲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2013年未知2014年末资产负债表数据: (2)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相关数据: (3)甲公司2014年的
甲公司是国际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经济增加值作为业绩评价指标,目前,控股股东正对甲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2013年未知2014年末资产负债表数据: (2)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相关数据: (3)甲公司2014年的
admin
2016-05-19
23
问题
甲公司是国际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经济增加值作为业绩评价指标,目前,控股股东正对甲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2013年未知2014年末资产负债表数据:
(2)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相关数据:
(3)甲公司2014年的营业外收入均为非经常性收益。
(4)甲公司长期借款还有3年到期,年利率8%,优先股12万股,每股面额100元,票面股息率10%,普通股β系数1.2。
(5)无风险报酬率3%,市场组合的必要报酬率13%,公司所得税税率25%。
要求:
回答经济增加值作为业绩评价指标的优点和缺点。
选项
答案
优点: ①经济增加值最直接的与股东财富的创造联系起来,在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唯一正确的业绩计量指标,它能连续地度量业绩的改进。 ②经济增加值不仅仅是一种业绩评价指标,它还是一种全面财务管理和薪金激励体制的框架。经济增加值的吸引力主要在于它把资本预算、业绩评价和激励报酬结合起来了。 ③在经济增加值的框架下,公司可以向投资人宣传他们的目标和成就,投资人也可以用经济增加值选择最有前景的公司。经济增加值还是股票分析家手中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 缺点: ①经济增加值是绝对数指标,它的缺点之一是不具有比较不同规模公司业绩的能力。 ②经济增加值也有许多和投资报酬率一样误导使用人的缺点。 ③由于计算经济增加值时,对于调整项目存在分歧,无法建立一个统一的规范。而缺乏统一性的业绩评价指标,只能在一个公司的历史分析以及内部评价中使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Iv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财务成本管理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实行多元化经营的S公司在智能机器人产业有较强的竞争力,占据产业第二的市场份额。近年来智能机器人市场进入高速增长阶段,根据波士顿矩阵原理,下列各项中,对S公司的智能机器人业务表述正确的有()。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企业,通过详细分析,总结出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存在如下特征。在这些特征中,会造成同业竞争激烈的情形有()。
经营连锁超市的茂林公司为了改善内部管理,开展了顾客满意度调查,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走访学习了某著名连锁餐饮集团管理下属分店的经验,并瞄准本行业标杆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茂林公司进行基准分析所采用的基准类型有()。
近年来,国内轿车产业的销售额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不同企业生产的轿车在技术和质量等方面的差异不明显,轿车生产企业的主要战略路径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按照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目前国内轿车产业所处的阶段是()。
宝灵公司是一家牙膏生产企业。目前牙膏行业的销售额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各个企业生产的不同品牌的牙膏在质量和功效等方面差别不大.价格竞争十分激烈。在上述情况下,宝灵公司的战略重点应是()。
你是ABC公司的财务顾问。该公司正在考虑购买一套新的生产线,估计初始投资为3000万元,预期每年可产生500万元的税前利润(按税法规定生产线应以5年期直线法折旧,净残值率为10%,会计政策与此相同),并已用净现值法评价方案可行。然而,董事会对该生产线能否使
发放股票股利后,每股市价将( )。
某公司购入一批价值20万元的专用材料,因规格不符无法投入使用,拟以15万元变价处理,并已找到购买单位。此时,技术部门完成一项新品开发,并准备支出50万元购入设备当年投产。经化验,上述专用材料完全符合新产品使用,故不再对外处理,可使企业避免损失5万元,并且不
一般情况下,公司通过发放股票股利增加普通股股本,普通股本增加前后,资本成本不变。( )
下列有关作业成本法的说法A的有()。
随机试题
A.普通片B.舌下片C.糖衣片D.可溶片E.肠溶衣片要求在5分钟内崩解或溶化的片剂是
简述进口许可的程序要求。
1957年的整风运动反对的主要是
女性,65岁,2个月前发现阴道间断出血。诊刮时发现子宫内膜松脆、破碎。病理检查子宫内膜呈密集的腺体结构,腺上皮异型性明显,伴有多量坏死灶。诊断是
腹部损伤时行诊断性腹腔穿刺,抽出不凝固血液,最可能的诊断为
校外人员孔某趁学校门卫疏忽之际,骑摩托车闯入校园,将学生刘某撞伤,对刘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是()。
《法尔斯塔夫》的作者是()。
完成以下数列:0,9,26,65,()。
依次填入下列各句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①第一次庭审时,原告律师向法庭所作的________,揭露了三年来原告在这起家庭暴力案件中遭受虐待的真相。②人应当讲信用,对已经作出的承诺就决不________。③汪曾
Theaveragedaily______offruitsandvegetablesisaround200gram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