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刘某,于2011年2月取得收入的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 000元。 (2)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 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 0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20 000元。 (4)通过我国的某国家机关,刘某以个人名义向四川的

admin2012-05-26  20

问题 我国居民刘某,于2011年2月取得收入的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 000元。
(2)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 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 0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20 000元。
(4)通过我国的某国家机关,刘某以个人名义向四川的农村义务教育捐赠10 000元。
刘某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选项 A、18 000
B、48 000
C、24 000
D、14 400

答案D

解析 刘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为60 000元,超过4 000元的应按20%的比例扣除,其应纳所得额=60 000×(1-20%)=48 000(元),属于超过20 000元至50 000元的范围之内,应按3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故其应纳税额=48 000×30 %=14 400(元)。故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Hp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