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
admin
2020-11-27
38
问题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L劳务派遣公司和M机械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施某认为自己还年轻,也没把参加社会保险当回事。2012年4月20日,施某在锻压汽车零件时,由于操作失误受伤。事故发生后,施某住院治疗20天,自己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施某找到L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要求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其住院医疗费。经理说:“我们事先已有约定,你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而且你是在M机械公司工作受的伤,即使为你报销住院医疗费,也不应当由我公司负责。”施某觉得经理的话有道理,于是找到M机械公司。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施某:“公司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我被总经理任命为调解委员会主任。你的问题必须先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施某不同意调解。M机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又告诉施某:“你不是我公司的员工。你只能找L劳务派遣公司报销住院医疗费。”施某感觉很无奈。家人建议他去咨询律师。律师则告诉他,他受的伤属于工伤,他应当自己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劳动合同为期1年6个月
B、施某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
C、施桌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
D、施桌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己负责
答案
B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选项A错误。岗位的范围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选项B正确。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选项C、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Ho1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题库中级经济师分类
0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师
相关试题推荐
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企业在决定自己的劳动力需求数量时所遵循的决策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组织结构的主要特征因素的是()。①专业化程度②关键职能③人员素质④制度化程度⑤企业规模⑥企业生命周期
质量监督小组的管理方式属于()。
通过总需求从而对收入水平的影响来发挥作用的经济政策不包括()。
短期激励计划包括()。
下列属于成就需要高的人的突出特点的是()。
薪酬变动范围是指()。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查。
下列有关运用评价中心进行人员选拔的表述,正确的是()。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预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加收所欠款额2‰。的滞纳金。
随机试题
转化率Z、选择性X、单程收率S的关系是()。
A.酮症酸中毒B.非酮症高渗性昏迷C.糖原累积病D.动脉粥样硬化E.半乳糖血症2型糖尿病的急性并发症是
以下是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要点,请回答下列问题:测定马歇尔试件的体积参数,()内容正确。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运用一定的()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有()。
【2015浦发银行】按照资本保金的要求,企业不得用()发放股利或投资分红。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四川文化符号的是()。
2019年1-1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上年増长9.9%,增速比上年加快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97071亿元,增长13.9%,增速比上年加快0.5个百分点。2019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
设A为n阶矩阵,λ1和λ2是A的两个不同的特征值,x1,x2是分别属于λ1和λ2的特征向量.证明:x1+x2不是A的特征向量.
Astudyofarthistorymightbeagoodwaytolearnmoreaboutaculturethanispossibletolearningeneralhistoryclasses.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