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3个事件: 事件1:该建设项目的业主提供了地质勘察报告,报告显示地下土质很好。承包商以此作了施工方案,拟用挖方余土做通往项目所在地道路基础的填方。由于基础开挖施工时正值雨季,开挖后土方潮湿且易破碎,不符合道路填筑要求。

admin2012-02-19  35

问题 某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3个事件:
   事件1:该建设项目的业主提供了地质勘察报告,报告显示地下土质很好。承包商以此作了施工方案,拟用挖方余土做通往项目所在地道路基础的填方。由于基础开挖施工时正值雨季,开挖后土方潮湿且易破碎,不符合道路填筑要求。承包商不得不将余土外运,另外取土做道路填方材料。
   事件2:该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应于某年某月开始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承包商的混凝土搅拌设备迟迟不能运往工地,承包商决定使用商品混凝土,但被业主否决。而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使用何种混凝土。承包商不得已,只有继续组织混凝土搅拌设备进场,由此导致施工现场停工,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
   事件3:该工程设备有地下室,属隐蔽工程,因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对隐蔽工程(地下室)的验收检查条款。规定:地下室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双方共同负责,检查费用由业主负担。地下室竣工后,承包商通知业主检查验收,业主答复:因业主事务繁忙,由承包商自己检查出具检查记录即可。其后15日,业主又聘请专业人员对地下室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遂要求承包商负担此次检查费用,并对地下室工程返工。
   [问题]
对于事件3,承包商如何处理,业主的事后检查费用由谁负担?

选项

答案本事件的焦点是隐蔽工程隐蔽后发包方事后检查的费用由哪方承担的问题。按《合同法》规定,承包方在隐蔽工程竣工后,应该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未及时检查,承包方可以停工。在本事件中,对业主不履行检查义务的行为,承包商有权停工待查,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业主承担。但承包商未这样做,反而自行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与业主方后,继续进行施工。对此,双方均有过错。至于业主方的事后检查费用,则应视检查结果而定。如果检查结果是地下室质量未达到标准,那因这一后果是承包商所致,检查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如果检查质量符合标准,重复检查的结果是业主方未履行义务所致,则检查费用应由业主方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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