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地的甲发送纸质信件给B地的乙,要求以十万元购买乙的一辆汽车。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甲,答应以甲所提出的条件出售汽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2-08-01  43

问题 A地的甲发送纸质信件给B地的乙,要求以十万元购买乙的一辆汽车。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甲,答应以甲所提出的条件出售汽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应当以纸质信件的形式进行承诺,所以乙发送电子邮件不能视为承诺
B、甲乙间不成立合同关系
C、合同成立于A地
D、合同成立于B地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的买卖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乙可以电子邮件来作出承诺,承诺到达A地时,合同成立,甲所在的A地为承诺到达、生效的地点,所以,合同成立于A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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