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日,某市某化塑制品厂发生火灾,整个厂房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7.6万元。 当日8时上班后,工人孙某在该化塑制品厂压球车间门口西侧用电焊焊接压模。焊接现场的周围除一条3m宽的通道外,堆满了袋装成品浮球及废料,还有数个装丙酮、乙烷的铁桶

admin2010-06-09  40

问题 某年某月某日,某市某化塑制品厂发生火灾,整个厂房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7.6万元。
   当日8时上班后,工人孙某在该化塑制品厂压球车间门口西侧用电焊焊接压模。焊接现场的周围除一条3m宽的通道外,堆满了袋装成品浮球及废料,还有数个装丙酮、乙烷的铁桶。8时20分左右,拌料员谷某要在孙某作业处西侧约1.5m左右的地方,从铁桶中抽取丙酮,即告诉孙某要先停止电焊,孙某同意后便离开作业处。谷某用塑料管从铁桶向塑料桶中抽取丙酮,由于操作不当将丙酮洒在水泥地面上,谷某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现场。孙某回到作业处,没有检查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便继续电焊。在焊接约3cm长的一段接缝时,电焊溅起的火花将洒在地上的丙酮点燃,孙某见起火,用正在焊接的方模去压地上的火苗,但火苗仍然四溅。孙某与另一名工人先后取来3只灭火器,均未启动成功。火借风势迅速蔓延,整个厂区被大火吞噬。直到11时,大火才被扑灭。
   事故发生后,该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此案,这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违章堆放危险品,遇明火而引起的,谷某等4人对此负有责任。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认定,谷某、孙某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集体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厂领导孙某和厂长刘某身为企业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厂内事故隐患熟视无睹,对工人的违章作业放任自流,以致由于操作工人在事故隐患区域作业而发生特大火灾,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属于特大火灾情形的是(    )。

选项 A、死亡3人以上
B、死亡10人以上
C、受灾30户以上
D、受灾50户以上
E、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答案B,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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