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9年8月15日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李某所在的甲公司以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该公司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12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中止请求时,该申请已经进入了公布准备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月9曰发布了中止审查

admin2022-11-30  35

问题 李某于2019年8月15日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李某所在的甲公司以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该公司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12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中止请求时,该申请已经进入了公布准备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月9曰发布了中止审查程序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在提出中止请求时应当提交中止程序请求书、附具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文件副本
B、该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中止了审查程序,因此将不予公布
C、在2021年12月19日前甲公司未请求延长中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D、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中显示专利申请人变更为甲公司的,可以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答案A,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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