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

admin2017-03-01  14

问题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请回答(2010年试卷二第91~94题)
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选项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A,B

解析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乙并无伤害丙的故意,因为他要求甲“快停车”。由于二人此前也没有形成伤害丙的共同故意,所以乙的行为也不属于“共同犯罪中未能制止他人犯罪既遂”的行为,因此,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乙对此不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B错误,C、D正确。
    陷阱点拨:很多考生知道乙不承担责任,但是认为乙仍然构成使用假币罪,所以认为选项D错误。请大家注意按常理来思考问题。命题人在此显然是问乙是否具有故意伤害行为,是否因此构成犯罪,和前面的使用假币行为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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