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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试述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admin
2019-01-05
20
问题
试述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选项
答案
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是指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表示异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而退出公司的权利。依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异议股东可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依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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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题库公共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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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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