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共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共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6-13
23
问题
关于共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策划分裂国家,由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策划者不是分裂国家的实行犯
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
C、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D、明知是贪污所得,而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贪污罪的帮助犯论处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03条的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都是分裂国家罪的实行行为。所以,应排除A项。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的实行行为,而不是帮助行为。所以应当排除B项。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故应选C项。根据《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知是贪污所得,而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应按照洗钱罪定罪处罚。故应当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4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
下列情形适用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是()。
简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
下列犯罪中没有现实的损害后果也可以构成既遂的是()。
甲在商场购买一辆自行车,当日付款一半,甲要求该车另行存放,自己第二天补足车款。该车当晚被盗。对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5题)
甲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一购房合同,双方约定:如交房时房价下跌,买方可要求退房或要求卖方退还差价。该约定产生的债属于()(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9题)
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免责条款:“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4题)
(2013年真题)甲收受乙公司50万元现金后,请求在某市交通局当处长的堂兄丙“帮助”乙公司承包工程。丙遂利用职权,违规操作,帮助乙公司承包该工程。甲的行为
随机试题
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______。
10个月患儿,轻咳伴发热半天,晚上呕吐4次,不久频泻水样便,初色黄后转白,最多粘液少,无腥臭,尿量明显减少,于10月底就诊。T39℃,面色苍白,前肉、眼窝凹陷,哭泪少,咽充血,心肺无异常,腹稍胀,皮肤弹性减退对该患儿,下列处理哪项必需的
海漫的作用是继续消除水流余能,调整流速分布,确保下游河床免受有害冲刷。的构造要求是()。
水泥材料中的混合料具有()等作用。
个人质押贷款的贷后与档案管理主要包括()方面。
下列有关纳税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解释吉芬物品的需求曲线为何呈现向右上方倾斜的特殊形状。
依照《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规定,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的训政者是()
Ascomputersandconnectivitybecomecheaper,itmakessensetobakethechipsintomoreandmorethingsthatarenot,inthemse
WhenisJulia’sbirthda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