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某校教师李明在教学过程中经过自己独立研究,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球仪”,并通过了省级教委系统内部鉴定。之后,李明就“球仪”的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其后,李明与当地教学仪器厂订立了专利使用许可合同。1997年,专利权人李

admin2009-07-23  36

问题 1994年某校教师李明在教学过程中经过自己独立研究,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球仪”,并通过了省级教委系统内部鉴定。之后,李明就“球仪”的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其后,李明与当地教学仪器厂订立了专利使用许可合同。1997年,专利权人李明发现一中学买进的“球仪”与自己的发明完全相同,但不是上述被许可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工厂生产的。经调查,该“球仪”的制造者是当地一家校办工厂组织生产的,该厂与教学仪器厂签定了生产许可合同。
问题:
(1)该案中的违法者是谁?说明理由。
(2)该校办工厂的行为是不是假冒专利的行为?为什么?
(3)李明可以通过哪些方法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选项

答案分析如下: (1)违法者是教学仪器厂和校办工厂。教学仪器厂只有该项专利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授权他人生产该专利产品。校办工厂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能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 (2)校办工厂的行为不是假冒专利,而是专利侵权行为。其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专利产品,应是侵犯专利权人的专有权的侵权行为。 (3)李明可以采取以下方法:①自行解除与教学仪器厂的使用许可合同,要求教学仪器厂和校办工厂赔偿损失。②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对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③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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