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定,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盈利和市值方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admin2011-03-22  36

问题 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定,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盈利和市值方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选项 A、公司必须在相同的管理层人员的管理下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以往3年盈利合计5000万港元,并且市值不低于2亿港元
B、公司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
C、公司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3亿港元
D、最近一年的利润不低于1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的利润之和不少于3000万港元

答案A,B

解析 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①公司必须在相同的管理层人员的管理下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以往3年盈利合计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的利润不低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的利润之和不少于3000万港元),并且市值(包括该公司所有上市和非上市证券)不低于2亿港元;②公司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并且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③公司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在该项条件下,如果新申请人能证明公司管理层至少有3年所属业务和行业的经验,并且管理层及拥有权最近一年持续不变,则可以豁免连续3年营业记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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