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获得装修收入7000元,经协商,王某分得4800元,张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 )。

admin2013-12-25  36

问题 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获得装修收入7000元,经协商,王某分得4800元,张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         )。

选项 A、768元和280元
B、800元和350元
C、900元和400元
D、960元和440元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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