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admin
2013-12-28
26
问题
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选项
A、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丙开枪,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本题中A、B、C三个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D项中,甲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查明丙身中一弹的事实,因此,甲乙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而“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情况属于关于犯罪是否构成既遂问题的认定,而不再是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的认定了,因此D项符合题意,应该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z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中阳因房屋出租与王辉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辉一个月内迁出张中阳的房屋。一个月后王辉拒不腾房,张中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中阳欲与王辉和解,将房子卖给王辉,他就有关事宜询问了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确的?()
顺达商场与嘉实服装厂购销合同纠纷经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顺达商场向所在甲区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依法立案。嘉实服装厂以仲裁范围超过仲裁协议范围为由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经审查予以受理。此时甲区法院应当: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国有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钱系某私营企业老板。1997年6月5日晨7点30分对招手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欲去某宾馆签约,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送到指定地点
原告王大流与被告王二六乃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王二六因盗窃被公安局逮捕,尚未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对此,法院内部有几种不同意见,哪种意见对?( )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某外商独资企业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该企业欲以其厂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该企业之抵押行为符合下列哪一选项才有效?()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选项所列哪些纠纷只要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就应予受理?
关于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腹膜后肿瘤最常见于儿童的是
下列药物中,善治阳明经头痛的是
以下关于合规风险定义正确的有()。
采用CVA管理法时,不允许缺货的是( )优先级商品。
21世纪初,我国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材料一永济村在解放前是“光山秃岭乱石沟,十人见了十人愁;旱涝风雹年年有,庄稼十年九不收”。全村有大大小小239条干涸贫瘠的沟壑,332座光秃秃的山头,森林覆盖率不到2%。50年代初,22岁的张一雁成为了永济村的党支部书记。为了改变生
Airpollutionkilledaboutsevenmillionpeoplelastyear,makingittheworld’ssinglebiggestenvironmentalhealthrisk,theW
不属于Applet显示相关的方法的是()。
下列数据结构中,属于非线性结构的是
Directions:Thereare10questionsinthispartofthetest.Readthepassagethrough.Then,gobackandchooseonesuitablew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