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张某、李某、王某三人为邻居,王某家养一小狗。一日,工某不在家,小狗被关在门外。张某家6岁孩子小宝见到小狗后,有些害怕,于是贴着墙走,谁知小狗还是上前将小宝咬伤。恰逢李某路过,见小宝被咬伤,敲张家门,张家亦没人,于是,李某带小宝去医院打针。临走时,李某

admin2008-12-16  31

问题 案情:张某、李某、王某三人为邻居,王某家养一小狗。一日,工某不在家,小狗被关在门外。张某家6岁孩子小宝见到小狗后,有些害怕,于是贴着墙走,谁知小狗还是上前将小宝咬伤。恰逢李某路过,见小宝被咬伤,敲张家门,张家亦没人,于是,李某带小宝去医院打针。临走时,李某怕小狗再次伤人,于是将小狗一起带走。途中,小狗挣脱狗链逃跑,李某将小宝放在路边,跑过去追小狗,结果还是没有追上,回来找小宝时,发现小宝被路过的启行车刮倒,手臂擦伤。李某带小宝到医院,打狂犬疫苗花费150元,治疗擦伤花费100元。
   问题:

选项

答案小狗将小宝咬伤的责任应由王某来负。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小宝被咬伤一事中,小宝不存在过失,应由小狗的饲养人王某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民法在侵权责任上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对于特殊侵权责任承担由法律条文另行加以规定。本题涉及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对自家饲养小狗管理不善,造成小宝被咬伤,因此,应由饲养人王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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