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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题的情况下,电脑应归谁所有? 丁和戊的质押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在本题的情况下,电脑应归谁所有? 丁和戊的质押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admin
2014-05-27
35
问题
在本题的情况下,电脑应归谁所有?
丁和戊的质押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丁和戊的质押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生效要件。
解析
《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本题中丁和戊之间虽然订立了书面的质押合同,但并没有移交质物的占有,故质押合同不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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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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