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11题,单选)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11题,单选)
admin
2017-11-24
25
问题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11题,单选)
选项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
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甲投毒的对象是交售粮站的稻米,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甲只有投毒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因此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但构成盗窃罪要求盗窃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所以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用作饵料,用来毒麻雀的,由于数额不大,甲不构成盗窃罪。故A、B选项错误。
甲毒死麻雀的行为,没有侵害被刑法保护的法益,故不成立犯罪。甲将有毒的麻雀作为食品售予他人,不仅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秩序,成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兜底”罪名,在其他罪名能够解决问题的时候,不可以使用此罪名。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u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某甲看到某乙衣着华丽,拎着一个高档皮包,以为包内有贵重物品,遂将该包盗窃,打开包一看发现里面不仅有现金2000元,而且有“五四”式手枪一支,遂将该枪藏于自家的地窖内。某甲的行为构成: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去除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店,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以下选项所列情形中,哪些应当以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因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开关,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开关的事实,下面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正确的是哪一项?
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服刑11年后于1998年4月1日被假释。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6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9.2.45)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2.46)
随机试题
Mills征可检查()
发病1小时内的脑出血与蛛网膜下腔出血的鉴别主要依据
A.AFPB.ALTC.PⅢPD.LDHE.ALP提示原发性肝癌的指标是
人工呼吸按压与吹气比是
协调处理现场周围的保护工作是( )的义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6%。()
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居住地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限于:
SNMP和CMIP是网络界最主要的网络管理协议,()是错误的。
IntheAgeofGenetics,younolongerhavetotrytocutoutsmokingorthinktwiceaboutgobblingthatcandybarinyourdesk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