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个人或者组织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也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admin2012-03-14  42

问题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个人或者组织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也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选项 A、为学校课堂教学,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B、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
C、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
D、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答案A,B,C,D

解析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而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二)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四)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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