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6年真题)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
(2016年真题)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
admin
2021-01-06
41
问题
(2016年真题)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悉,《海滨晚报》记者在采写报道时,发现王某的朋友、区人大代表张某在2011年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时,曾以现金贿赂选民。
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2011年张某确有贿选行为,其当选区人大代表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如果张某确有贿选行为,其当选无效。根据选举法规定,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其当选无效,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n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真题)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洛克:《政府论》(下):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
2004年1月,某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投票结束后,39名村民以有候选人在选举前给他们发钱为由,向县政府反映此次选举涉嫌贿选,要求调查。县政府据此派出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后出具书面答复,认为该村换届选举不存在贿选,确认选举结果合法有效。请结合宪法学的知识
据报载,某市关于盗窃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2004年,该市某区人民检察院规定,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校大学生盗窃数额5000元以下的行为属“不起诉”范围。检察院认为,该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减少高校学生的犯罪。但对此社会争议较大。请
(2007年真题)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
(2013真题)《唐律疏议.断狱律》:“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或旁有闻证,事非疑似之类。即疑狱,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得过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如何评价唐律这一规定?
(2011年真题)某县规划建设一座大型化工厂,当地居民担心污染问题,多次联系本选区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某,希望向其反映问题。刘某均以工作忙为由予以推脱,居民对此深为不满。事后,55位选民(其中有4人不属于刘某所在选区选民)联名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
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请结合上述材料
(2011年真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2010年真题)
随机试题
婴幼儿肺炎最主要的病理生理改变是
按固定规则行事,客观而冷静,积极思考,武断,情感压抑,这些性格特征表现的是哪种性格类型?
没有明确态度和立场的反馈技巧是
鸡马立克氏病也可以表现为鸡的
患者樊某,男,48岁。小便频数,白如米泔,静止后便器底部有膏糊状沉积物,尿道无热涩刺痛感,舌淡苔白,脉沉。治宜选用()
对于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我国股票型封闭式基金按照()的比例计提基金托管费。
下列关于投资项目现金净流量计算公式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下列各项中,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的有()。
《临时约法》最终是由()三读通过,由孙中山正式公布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