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甲向邻居乙借钱1000元购买自行车,在购车时不慎将钱丢失。乙要求甲还钱,甲不得已将事情告诉父母。甲的父母一方面对儿子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则认为乙不应当借钱给其未成年的儿子,而且钱已经丢失,因而拒绝还钱。 你认为,按照法律的规定,甲的父母是否

admin2016-06-13  52

问题 16岁少年甲向邻居乙借钱1000元购买自行车,在购车时不慎将钱丢失。乙要求甲还钱,甲不得已将事情告诉父母。甲的父母一方面对儿子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则认为乙不应当借钱给其未成年的儿子,而且钱已经丢失,因而拒绝还钱。
  你认为,按照法律的规定,甲的父母是否应当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选项

答案此题涉及我国法律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独立为民事行为的资格,是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的一种法律地位的确认。法律行为的生效,须当事人有行为能力。我国民事立法也依据年龄、精神状态双重标准,对自然人行为能力作了三级制的制度设计,《民法通则》规定:①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虽未满十八周岁,但已满十六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也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②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不满十周岁的人无行为能力。对于精神病人,则依其精神状况,个案审定其行为能力,或者无行为能力或者有部分行为能力,同时规定了利害关系人申请精神病人进行行为能力宣告制度。   题中情形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判断,第一种情况,甲已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此种情况下,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乙之间借款行为有效,所借款项应当返还,但应由甲自己承担还款责任。第二种情况,甲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为行为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须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为有效。从题意可看出,甲的父母即其法定代理人,并无追认之意,此种情况下,甲与乙所为民事行为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故题中甲应向乙返还所借款1000元,而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据此,甲的父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如甲有财产,可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父母适当赔偿。甲的父母未尽应有监护职责,故无减轻民事责任之情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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