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admin2014-02-21  21

问题 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卷三—31,单)

选项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时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丙公司利益,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A项错误,因为从题干给出的条件可以看出丁公司与甲公司没有串通;B项错误,因为乙公司不是直接受害方,无法推知乙公司是否因为甲公司滥用股东权利而受到损失;D项错误,因为丁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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