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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卷一/2009年第72题)
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卷一/2009年第72题)
admin
2013-09-05
35
问题
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卷一/2009年第72题)
选项
A、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B、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C、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D、试运行开始前,未对生产线上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答案
B,C
解析
《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A选项中东星公司仅系安排女职工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不违反规定,所以A选项不应选。
《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条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B选项中东星公司未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生产线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所以B选项应选。
《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C选项中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虽然进行了培训,但是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C选项应选。
《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东星公司生产线上的职工从事的作业未必是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并且并不能要求东星公司在试运行前对生产线上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所以D。选项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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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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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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