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admin2014-02-06  34

问题 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选项

答案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各有自己特定的含义,彼此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即认识关系。没有这种关系,它们就不称其为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2)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这是最基本的关系,它是认识关系的基础。外部世界按照自己的运动规律运动变化着,并不自然地满足人的需要,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就必须通过实践改造客体,使之发生合乎于人的目的的变化。但是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按照客体的本性和规律进行改造,不然就会徒劳无功,甚至适得其反。因此,人又必须认识客体,正确反映客体的本质和规律。 (3)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主体对客体的改造体现了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在实践中,如果按照客体的本性和规律去改造,就能成功;违反客体的本性和规律去改造,就会失败,这就体现了客体对主体的制约作用。正因为有这种制约作用,主体为了有效地改造客体,必须去认识客体。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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