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携其父及其子小东外出旅游,因发生车祸三人当场死亡。李某之妻陈某闻讯心脏病发作死亡。李某的母亲和岳父料理完丧事之后,就李某等人的遗产发生纠纷。李某之母认为所有财产都是自己家的,要求继承全部遗产,而陈某之父则要求继承陈某的遗产,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

admin2014-02-08  33

问题 李某携其父及其子小东外出旅游,因发生车祸三人当场死亡。李某之妻陈某闻讯心脏病发作死亡。李某的母亲和岳父料理完丧事之后,就李某等人的遗产发生纠纷。李某之母认为所有财产都是自己家的,要求继承全部遗产,而陈某之父则要求继承陈某的遗产,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调查发现,李某的父亲有个人财产6万元,李某以及其妻陈某、其子小东共有财产价值16万元,其中小东生前接受赠与1万元,则就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李某之母应继承14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8万元
B、李某之母应继承11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11万元
C、李某之母应继承10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12万元
D、李某之母应继承6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16万元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首先,应当对各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和继承人范围予以明确。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本案中,李某与父亲、儿子在车祸中一并遇难,无法确定每个人死亡的具体时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也就是说本案中应推定李某的父亲先死亡,然后是李某,最后是李某之子小东。在这种情况下,本案应当首先明确李某父亲的6万元遗产归属,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李某和母亲是这6万元遗产的继承人,每人3万元。其次应当明确李某的遗产归属,在李某一家三口的原有财产中,除去儿子小东的1万元,剩余财产的一半即7.5万元为李某的个人财产;而李某又继承了父亲的遗产3万元,这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应有一半即1.5万元归妻子陈某所有,另一半才归李某所有。所以,李某的个人遗产数额为9万元。有权利继承李某遗产的是李某的母亲、儿子小东和妻子陈某,每人继承3万元。第三,应当明确小东的遗产归属及其数额,小东的原有财产1万元,加上其继承李某的3万元,共4万元遗产,应由其母陈某继承。在本案中陈某个人财产是7.5万元加上1.5万元共为9万元,继承的遗产为3万元加上4万元,其财产总额为16万元,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陈某之父,所以李某的岳父可以继承陈某的全部遗产。李某的母亲可以分得遗产6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Y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