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
admin
2012-10-28
27
问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B、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C、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D、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4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因此,甲和乙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丙和丁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选项A和C正确,选项B和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W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
案情: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按分工找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钱某的小孩,甲通知乙行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
周某、赵某和贾某因涉嫌强奸、抢劫(共同犯罪),程某因涉嫌包庇贾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周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生效后,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对周某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裁判可能有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被告人杨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
简述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断[浙工商2018年研;南京理工2011年研]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不是白色海绵状斑痣的特点
通过国内渠道购买进口汽车的用户在报检时应提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 )
UCITS三号指令要求管理公司资本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低于()的“固定经营成本”。
某社区居民彭某因房子漏水与楼上居民覃某发生纠纷。虽然覃某已经整修了漏水管道,也维修了彭某受损房屋,但是彭某坚持要求覃某拆除管道并为其住房进行重新全面装修。此事经居委会、物业多次组织协调未果。社区民警小谢了解这一情况后,找到彭某进行沟通和劝解。下列说法不恰当
在回答“抗日战争为什么是持久战?最后胜利为什么是中国的呢?根据在什么地方呢?”等问题时,毛泽东指出:“中日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全部问题的根据就在这里。”毛泽东所说的“全部
Whenshopkeeperswanttolurecustomersintobuyingaparticularproduct,theytypicallyofferitatadiscount.Accordingtoa
YouaregoingtostudyabroadandshareanapartmentwithJohn,alocalstudent.Writehimane-mailtotellhimaboutyourli
下列语句中使用的布局管理器,当改变容器大小,组件大小不会随着一起改变的选项是()。
Likemanypeople,I’vealwaysseentheOlympicsasthe"main"sportingeventheldeveryfouryears—theheadlineact—andthePara
【S1】【S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