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条文哪些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新增的内容?

admin2014-11-25  17

问题 下列条文哪些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新增的内容?

选项 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C、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D、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第23条、第31条的规定的。第22条规定的内容为:“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A项是正确的。第31条规定的内容为:宪法第四章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故B项是正确的。第23条规定的内容为: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故C项是正确的。D项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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