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背景下,生态建设也成为地方“两会”的关注

admin2017-11-30  30

问题 【背景材料】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背景下,生态建设也成为地方“两会”的关注热点。《法制晚报》对31个省份人大常委会报告进行了盘点,2014年,共有28个省份在立法规划中提及环保立法,内容包括水、大气、固废等专项污染防治。
    张德江同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也表示,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过程控制,强化污染物排放行为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努力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恶化趋势。
【习题】
请结合对背景材料的理解与思考,围绕“法治与环保”话题,以“出路”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观点明确,切合题意;
2.内容充实,论述深刻;
3.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1000~1200字。

选项

答案 出路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以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为开端,中国环境立法已然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在保护环境特别是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自身法律规定不完善和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其在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被削弱。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人们对良好生活环境的期待,有必要贯彻和执行好《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环保法律,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走向法治化。 推动环保法治化,需加大处罚力度。多年来,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数量不少,但环境质量越来越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大气污染数据造假企业行政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比不上企业一天的治污费;华北六省88家严重排污企业被罚款613万元,每家平均只有7万元左右,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污染容易治理难,只有规定最严格的处罚制度,使罚款远远超于治污的成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污染企业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才能使排污企业权衡利弊,有所忌惮,才能让企业树立“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的环保意识,真正履行企业的环保责任。 推动环保法治化,要确保严格执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相关法律,污染企业的一些行为似乎可以找到借口,而有了环保法律,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不但会戕害法律尊严,更会造成恶劣的“示坏”效应。当前一些执法者收受贿赂,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包庇违法企业;一些地方政府和党委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心态,时常对环保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干预,使其迫于压力不敢严格执法。在一些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问题背后,往往是腐败和监管的缺失。因此,应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对于监管失职渎职的,应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使其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教育,使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对出现重特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集中反弹等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 推动环保法治化,要注重公众参与。正所谓“众力并则万钧举,群智用则庶绩康”,环保法治化的顺利推动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具体来说,首先,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环保法律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其次,要进一步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制度,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再次,要通过举办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使公众了解、监督那些关系自身生活环境的公共决策;最后,要变革现行诉讼制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同时加强对民间环保组织的人员和技术支持.为公众搜集污染证据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便利。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历经四次审定,终于在近期得以通过,令人倍感振奋。相信随着生态文明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化,我国的环保工作一定能够走上法治化的出路,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治理目标,也就不再遥远。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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