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14题)

admin2015-04-23  28

问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14题)

选项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6条第1款的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可知,本题中,孙某就同一房屋与李某、王某分别签订两份租赁合同。且均有效的前提下,因王某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故应优先确定王某为房屋的承租人,李某、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据此,选项A、B均是错误的。
    其次,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6条第2款的规定:“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可知,由于李某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故其有权要求与出租人孙某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C正确的。
    最后,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知,在转租法律关系中,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未形成新的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对次承租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本题中,陈某作为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孙某之间并未成立租赁合同关系,无从谈到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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