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审程序,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有:

admin2009-03-12  24

问题 关于二审程序,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有:

选项 A、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若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B、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若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人民法院仍可实行书面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B

解析 《行诉解释》第6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第60条和《行诉解释》第67条可以看出A,C,D正确。所以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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