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 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于是通知乙公司中止交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 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于是通知乙公司中止交
admin
2012-09-29
27
问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 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于是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来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问:(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4)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丙公司已经丧失了对机床的占有。《物权法》第240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D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我国宪法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8年一综一第21题)
当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同一事项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通常遵循的原则有()(2012年一法综一第21题)
《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010年一综一第69题)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
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表明,中国刑法具有()。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中华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法的起源的表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不能成立的是()。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
材料: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问题:指出马克思的论断的法理学含义。
随机试题
检查者右手加压患者左下腹降结肠区,再用左手反复按压前上端,患者诉右下腹痛,此体征称
属于人参皂苷三醇型的是()。
致病过程中可引起两次菌血症的病原菌是()。
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认为由于该医院误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及时得到治疗,造成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提出病历和X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医院出示病历和X光片就可以证明医院对此负有责任。请回答如下问题。原告
比一般的经验识别法更具客观性,是广泛采用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估计的方法为()。
“最近发展区”理论假设的提出者是()。
一个十进制数真值为一100,按补码形式存放在一个16位寄存器中,该寄存器的内容用十六进制表示为()。
关于哲学和世界观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使用VC++2010打开考生文件夹下prog1中的解决方案。此解决方案的项目中包含一个源程序文件prog1.c。在此程序中,定义了NXN的二维数组,并在主函数中自动赋值。请编写函数fun(inta[][N],intm),该函数的功能是使数组右上半三角
Beingignorantofthelawisno______ofbreakingthela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