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Tom于2007年3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后,Tom对该发明做了改进,于2008年3月1日就其改进发明向中国专利局又提出申请时,可享有(10)。

admin2013-05-11  27

问题 美国公民Tom于2007年3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后,Tom对该发明做了改进,于2008年3月1日就其改进发明向中国专利局又提出申请时,可享有(10)。

选项 A、国内优先权
B、国际优先权
C、两项专利权
D、优先使用权

答案A

解析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的主题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专利法》第29条及《专利法细则》第12条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其在先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优先权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两种。其中,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1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1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的优先权。国内优先权是指在国内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12个月内,又向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比其他人优先授权的权利。对于国内优先权的理解,应当掌握以下内容:①优先权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②申请人可以是本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③如果前面所提交的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或者已经被批准授予专利权的,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后面所提交的申请不享有国内优先权;④由于后申请与先申请为同一主题又是在同一国家提出的,因而后申请不仅可以利用先申请的日期,视为第一次申请之日提出的,而且,先申请也会因为后申请的提出而被取代,即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由以上分析可知,美国公民Tom就相同主题在12个月内两次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享有我国的国内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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