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09年3月20日签订厂房转让合同,将本厂厂房转让给乙企业,厂房账面净值为1000万元,转让价为2200万元。支付评估费2万元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厂房重置成本为2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七成新。厂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admin2014-04-01  23

问题 某市甲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09年3月20日签订厂房转让合同,将本厂厂房转让给乙企业,厂房账面净值为1000万元,转让价为2200万元。支付评估费2万元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厂房重置成本为2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七成新。厂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因转让房地产,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费20万元。其中:契税的税率为5%,营业税的税率为5%,城建税的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 3%,印花税的税率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在这一房产转让行为中,甲企业和乙企业在契税、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中应缴纳哪些税?应缴纳的税额为多少?

选项

答案甲企业应纳的各种税计算如下: (1) 应缴纳的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费20万元。 应缴纳的契税=20×5%=1(万元) (2) 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2200×5%=110(万元) (3) 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 110×(7%+3%)=11(万元) (4) 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2200×0.5‰=1.1(万元) (5)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①转让收入为2200万元; ②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如下: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为: 20+1=21(万元) 与转让项目有关的税金为: 110+11+1.1=122.1(万元) 评估价格为:2000×0.7=1400(万元) 评估费用为2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 21+122.1+1400+2=1545.1(万元) ③增值额为:2200-1545.1=654.9(万元) ④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为: 654.9÷1545.1×100%=42.39% ⑤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654.9×30%=196.47(万元) 乙企业应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的契税为:2200×5%=110(万元)

解析 在契税、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印花税中,甲企业应缴纳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印花税,乙企业应缴纳契税。因为房产税只对房产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即只对房产的所有或使用行为征收,而对房产转让行为并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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