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996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

admin2009-11-01  31

问题 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996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1997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问:①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②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1)我方要求不合理。理由: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遇不可抗力导致一半左右出口家具烧毁,但不可抗力并没有严重到我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程度,所以我方不能要求免除全部交货责任,但可以延期履行交货。 (2)美方的索赔要求不合理。理由:中方遇不可抗力事件后,虽经多方努力仍造成逾期交货,对此,中方不负责任,可以免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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