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卷三第9题)下述有火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25

问题 (2001年卷三第9题)下述有火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应当在后一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
B、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可以在后一申请提出来之后签署,但是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
C、在先申请和后一申请有不同的多个申请人的,可以由在先申请的全部申请人分别签章将优先权转让给后一申请的申请人
D、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并且在指定期限内经过补正仍不合格的,专利局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通知

答案B,C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2.1“要求外国优先权”之6.2.1.4“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中规定:“申请人完全不一致,且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将优先权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的,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在先申请具有多个申请人,且在后申请具有多个与之不同的申请人的,可以提交由在先申请的所有申请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给在后申请的所有申请人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也可以提交由在先申请的所有申请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申请人期满未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2.2“要求本国优先权”之6.2.2.4“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中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中记载的申请人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期满未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A.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
    B.《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未对“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作出禁止性规定。根据代理实践,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可以在后一申请提出来之后签署,只要转让证明文件中声明其优先权转让生效的日期早于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期即可。由于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所以其签署时间最迟也不能超过3个月。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2.1.4“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中规定:“可以提交由在先申请的所有申请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但对国内优先权未作明确规定。从代理实践来看.国内优先权也可以采取此方式。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期满未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会不经过补正而直接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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