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司法解释审查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司法解释审查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3-04
26
问题
下列关于司法解释审查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
C、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此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D、有关专门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与法律相抵触,可以直接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
答案
C
解析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所以A项应该是在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监督法》第32条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认为对方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专门委员会无权提出审查的要求。因此B项错误,各专门委员会无权提出审查要求。C项正确。D项根据《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与法律相抵触,可以提出修改议案,而不能直接要求两高院予以修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46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第一部语法书是清代王引之的《经传释词》。
中国佛教属于小乘佛教,禅宗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
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是_____。()
_____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家庭教育专著。
所谓“书同文”,是指李斯创制出的一种人称____________的形体匀圆齐整、笔画简略的新文字,作为官方文字而颁行全国。(暨南大学2016)
____________于1967年在《学习者言语错误的重要意义》等文中提出,第二语言学习者在语言习得过程中有其自己的内在大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
唐朝“品色衣”规定士兵穿()的衣服。
新闻导语的任务。(暨南大学,2008年)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近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获悉,近期在网络上流传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网传歼一10B战机试飞坠毁”等均已查明属编造的谣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公安机关已责
西周时期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
随机试题
设z=,其中f(μ)具有二阶连续导数,f(0)=f’(0)=0,且,求f(μ)。
一、二级维护工作由()负责执行。
Maryonce______withanothermusiciantocomposeapieceofpopmusic.
A、急性黄疽型肝炎B、急性无黄疸型肝炎C、慢性肝炎D、病原携带状态E、隐性感染人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后多表现为()。
评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程度的指标是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交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时,应以()作为控制荷载。
20×2年3月1日,A公司和B公司由于买卖关系,A公司签发一张20万元的于20×2年5月1日付款的定期付款的甲银行承兑的汇票。3月15日,B公司在和C公司购销合同中,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28日,C公司在和D公司的买
在面向对象方法中,一个对象请求另一对象为其服务的方式是通过发送______。
RichardRobertsonwohnt______Kruege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