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地处市区,2004年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10日签订一项住宅开发工程,总承包额4000万元。 (2)2月15日签订一项饭店翻修工程,总承包额为800万元;与某地处县城的装饰工程公司签订合同转包内装修工程,转包额为200万元。 (3)2

admin2013-03-01  24

问题 某建筑公司地处市区,2004年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10日签订一项住宅开发工程,总承包额4000万元。
(2)2月15日签订一项饭店翻修工程,总承包额为800万元;与某地处县城的装饰工程公司签订合同转包内装修工程,转包额为200万元。
(3)2月20日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将自用办公楼的其中一层出租给另一单位,合同上注明月租金40万元,租期3年,从2004年2月起每月20日收取租金。
(4)2月22日签订一项采购合同,购入建筑材料300万元,建筑材料已运抵企业。
要求:
(1)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建筑公司2004年2月应缴纳和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及附加。
(2)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建筑公司2004年2月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

选项

答案(1)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及附加: ①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 应纳税额=4000×3%+(800-200)×3%+40×5%=120+18+2=140(万元) ②计算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应纳税额=140×7%=9.80(万元) ③计算应缴的教育费附加: 应缴税额=140×3%=4.20(万元) (2)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及附加: ①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 应代扣代缴税额=200×3%=6(万元) ②计算应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应代扣代缴税额=6×7%=0.42(万元) ③计算应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 应代扣代缴税额=6×3%=0.18(万元) (3)计算应纳印花税税额: 应纳税额=4000×0.3‰+800×0.3‰+200×0.3‰+40×12×3×1‰+300×0.3‰=1.20+0.24+0.06+1.44+0.09=3.03(万元) 说明: (1)建筑公司的住宅工程应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2)饭店翻修工程应缴纳建筑业营业税。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税。同时,总承包人应代扣代缴转包工程的应纳税款。 (3)出租自用办公楼应缴纳服务业营业税。 (4)因建筑公司地处市区,其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5)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 (6)住宅开发工程、饭店翻修工程和内装修工程均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其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 (7)出租办公楼按照财产租赁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其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1‰。 (8)购销合同,应以购销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印花税,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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