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

admin2012-10-09  20

问题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1)金银首饰和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且取得的价格应视为含税(增值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下同)。所以,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1+17%)×5%=1.25(万元)。 (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为计税销售额计算消费税,所以“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0.03×2000+(1+17%)×5%=2.56(万元)。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征税。所以,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30.42+4.68)÷(1+17%)÷(1一5%)×5%=31.58×5%=1.58(万元)。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7%)×5%=3(万元)。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9.25÷(1+17%)+0.03×2000+(1+17%)+31.58+70.2÷(1+17%)]×17%一8.5=20.04(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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