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即嫡、继、慈母杀其父,及所养者杀其本生,并听告。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

admin2014-08-28  15

问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即嫡、继、慈母杀其父,及所养者杀其本生,并听告。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诸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请根据该段文字归纳唐朝对告诉的限制情形。
    (2)对于“以赦前事相告者”的定罪处罚,唐律如何定罪处罚?请说明原因。
    (3)如何评价上述规定?

选项

答案(1)上述文字反映了唐朝对告诉限制的如下情形:①禁止诬告,诬告者反坐。②除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外,禁止卑幼告发尊长,但告母杀父、继母杀亲母不在此限。③禁止卑贱控告尊贵。④在押犯只准告狱官虐待事,但禁止告发他事。⑤禁止投匿名信控告。⑥80岁以上、10岁以下以及笃疾者只准告子孙不孝或者同居之内受人侵害事,其他事不得控告。⑦禁止告发赦前之事。 (2)对于“以赦前事”进行控告的,以所赦之罪定罪处罚。原因:①防止将赦免之罪作为控告对象。②体现了赦免的刑事案件不追诉原则。 (3)唐律规定了诸多告诉限制,体现了如下立法倾向:①严防诬告。②坚决维护封建等级秩序和伦理尊卑。③对于谋反、谋大逆、谋叛等重罪的告诉不予限制,体现了对封建统治秩序和封建阶级根本利益的维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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