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唐律的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是( )

admin2017-09-19  27

问题 依照唐律的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是(     )

选项 A、误杀
B、过失杀
C、斗杀
D、戏杀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核唐朝的六杀制度。对于杀人罪,唐朝在《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之下已经有了杀人的故意;“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故答案为B。唐朝的“六杀制度”为法硕考试的重要考点,望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进行辨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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