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王先生和张女士于1985年2月结婚,王先生带有一个5岁男孩小王,张女士带有一个9岁女孩小张。成婚后,张女士全职料理家务。2005年,小王由于参加工作,为了工作方便,搬出去住。2008年7月,王先生因病去世,后来小张也下岗失去了工作。张女士没有了生活

admin2009-11-26  24

问题 案例一:王先生和张女士于1985年2月结婚,王先生带有一个5岁男孩小王,张女士带有一个9岁女孩小张。成婚后,张女士全职料理家务。2005年,小王由于参加工作,为了工作方便,搬出去住。2008年7月,王先生因病去世,后来小张也下岗失去了工作。张女士没有了生活来源,迫于生活压力,张女士向法院申诉,要求小王承担对自己的赡养义务。
根据案例一,回答下列题目:
王先生死后,关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当均额分配
B、应当给王女士适当多分
C、应当给小张少分,因为小张不是王先生的亲生女儿
D、应当给小王多分,因为小王是王先生亲生儿子

答案B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27规定。据此规定,小张和小王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不因其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王女士年老,有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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